常用標準溶液(水溶液)配制方法有兩種:
一種是直接法,即準確稱量基準物質,溶解后定容至一定體積;
另一種是標定法,即先配制成近似需要的濃度,再用基準物質或用標準溶液來進行標定。已知準確濃度的溶液,在容量分析中用作滴定劑,以滴定被測物質。如果試劑符合基準物質的要求 (組成與化學式相符、純度高、穩定),可以直接配制標準溶液,即準確稱出適量的基準物質,溶解后配制在一定體積的容量瓶內??捎上率接嬎銘Q取的基準物質的重量W:W=ΜV·基準物質的摩爾質量。式中Μ和V分別為所需配制的溶液的摩爾濃度和體積。利用上式可計算出標準溶液的濃度。常用標準溶液的配制具體流程如下:
1、標準溶液的標定
用優級純以上的酸、堿或強溶解性的相應鹽類等基準物質,用雙重蒸餾去離子水溶解于容量瓶中,并定容至所需的貯備溶液,濃度為(mol/L),并按要求選取潔凈容器盛裝,貼好標簽,按規范要求貯存。
2、標定物質
應選用基準物質的純試劑作為標定物質,標定前應干燥至恒重,并準確稱取。
3、標定過程
標準溶液在標定過程中,嚴格執行2人雙平行標定,用精確的標定物,對標準溶液進行標定、計算,在誤差很小,數據又相當接近的情況下,則取平均值為該標準溶液的濃度。
4、標定時間
常溫下1.000mol/L及以上濃度貯備液,應每2a標定1次;0.5000mol/L濃度貯備液,應每1a標定1次;0.1000mol/L濃度貯備液,應每6個月標定1次;低于0.1000mol/L濃度的應用液,應每3個月標定1次。
注意事項:
自配制的標準溶液作為工作標準溶液的,一般用于日常檢驗分析,不用于其他具有法律效應的檢測結果。除非能夠證明其作為測量參考標準的性質不會失效。有機溶液的標準物質在貯存過程中,應避免標準溶液與塑料膠木瓶蓋直接接觸。對使用量較大的自配的標準貯備原液,必要時與有證的、并在有效期內的標準物質進行比對,避免發生化學變化,以確保自配標準溶液量值的準確性。